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
(1)强基计划在录取工作全面开始前按照高校提供的拟录取名单办理录取手续。
(2)军队招飞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前录取。如军队招飞未被录取,考生仍可参加提前录取批次的军队、公安、司法、民航等院校的录取。
(3)参加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体育类、军队院校、公安类(本、专科专业)、司法类(本、专科专业)、飞行学员、航海类本科专业、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类、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专业、免费医学定向就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经批准实行综合评价模式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或专业。
(4)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录取;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在本科一批之前投档录取。
(5)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经我省批准的高校本科专业。
(6)参加本科二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除参加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和专业之外的其他高校本科专业。
(7)参加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有特殊要求的专科专业。
(8)参加高职高专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其他无特殊要求的普通类专科专业。
艺术类本科录取依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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