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申报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疑点,需要再次申报。
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时,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年度汇算是指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的税款,您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退税;如果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的税款,且您不符合免于办理年度汇算条件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第二条规定),就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因此,退税或者补税是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确定的,不可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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