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考生仅有一次申请复查机会。请在“复查申请”界面选择需要复查的科目,填写信息单击“提交”按钮。申请一旦提交,系统不允许修改,请认真考虑后谨慎选择。
复查主要针对分数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于复查范围。考生不得申请查阅答卷。
违规考生各科目成绩不予复查,缺考科目不予复查。
统考科目复查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自命题科目复查由我校组织。考生在3月6日10:00之后进入系统查询到的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并可从系统打印成绩单备用。
如遇到系统登录等问题,请考生将考生编号、姓名及问题详情发送至邮箱hustyanzhao@qq.com,我们将及时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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