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主要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以及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管理和资助;以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进一步促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会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一定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有良好表现。
3、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无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情况
1、留学生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经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并且尚处在有效期内。
3、已经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但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经获得过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或者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并且时间在5年以内,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并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回国后服务不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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