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税率为3%-5%。契税是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由承受方缴纳的一种财产税。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
契税是一种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过程中向承受者征收的税收。根据《契税暂行条例》,契税税率通常在3%至5%之间。具体的适用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需报财政部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自1997年10月1日起,《契税暂行条例》正式施行,规定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都应依法缴纳契税。
契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以及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此外,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或以预购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等情况,也被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房屋赠与,需要征收契税。
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地方契税收入呈现快速增长趋势。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方式多样,契税的定价方法也因此有所不同。
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根据面积的不同,契税的征收标准有所调整。具体来说,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按1%的税率征收;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按1.5%的税率征收。对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按1%的税率征收;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按2%的税率征收。
这些调整体现了对个人住房需求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减轻购房者的税负,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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