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9月14日发布公告,针对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衢州考区)中已认定违纪违规考生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七条规定,提出拟处理意见。
具体违纪违规情况及处理意见如下:
序号 | 准考证号 | 违纪情况 | 考试科目 | 拟处理意见 |
1 | 4330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工程)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0-308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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