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2021年面向社会招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面试定于10月3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下同)进行,考生在报考职位所在师市考区进行面试。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加盖专用章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其他证件均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根据兵团2021年面向社会招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工作总体安排,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现将面试、体检、考察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
考生集合时间为上午8:30,开考前30分钟未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一)第一师阿拉尔市行政执法类职位
考点名称:塔里木高级中学
考点地址:新疆阿拉尔市秋收大道东980号
联系电话:0997-6350164
(二)第二师铁门关市行政执法类职位
考点名称:第二师铁门关市第一中学
考点地址:新疆铁门关市红旗街第二师铁门关第一中学
联系电话:0996-2612165
(三)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行政执法类职位
考点名称: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二中学
考点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5号
联系电话:0998-5701314
(四)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行政执法类职位
考点名称:第四师第一中学
考点地址:新疆伊宁市公园街四巷2号
联系电话:0999-8182432
(五)第五师双河市行政执法类职位
考点名称:第五师中学
考点地址:新疆博乐市建国路6号
联系电话:13579582683
(六)第六师五家渠市行政执法类职位
考点名称:五家渠高级中学
考点地址:新疆五家渠市长征街学院北路1338号
联系电话:0994-5812361
(七)第七师胡杨河市行政执法类职位
考点名称:胡杨河市第一中学
考点地址:新疆胡杨河市井冈山路260号
联系电话:0992-6687506、15299336651
(八)第八师石河子市行政执法类职位
考点名称:石河子市职业技术学院
考点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185号
联系电话:18909931213
(九)第九师行政执法类职位
考点名称:第九师小白杨中学
考点地址:新疆额敏县光明路小白杨中学
联系电话:0901-3382932
(十)第十师北屯市行政执法类职位
考点名称:第十师北屯市职业技术学校
考点地址:新疆北屯市博望东街1256号
联系电话:0906-3371450
(十一)第十二师行政执法类职位
考点名称:第十二师中学
考点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78号
联系电话:0991-3781291
(十二)第十三师行政执法类职位
考点名称:第十三师红星学校
考点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瑞金路2号
联系电话:0902-2565768
(十三)第十四师昆玉市职位
考点名称:第十四师昆玉市昆玉中学
考点地址:新疆昆玉市友好路1号
联系电话:0903-2052937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
体检时间定于10月31日至11月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组织面试时,由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告知。
体检注意事项: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3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不简单以考试成绩取人。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疫情防控
1.考前14天,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2.考生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防疫健康信息码”,并持续关注“防疫健康信息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防疫健康信息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3.如考生所在区域被新确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在赶赴考点途中,应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
政策咨询电话:0991-289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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