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初级社工考试有一科没考过可以补考的。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006年7月20日,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首次从国家制度上将社会工作者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范畴,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正式建立。
考试科目: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工作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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