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擅自离校一个月以上,学校可作自动退学处理。
以济南市为例,高中学生擅自离校,学校应通过信函等方式督促其返校,并将督促学生返校的相关材料副本存档。学生擅自离校一个月以上,学校可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除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准退学。擅自退学或因学校工作失误导致学生退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处理。学生死亡,学校应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学籍。
扩展资料:
退学的相关要求规定:
1、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中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或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学校要与家庭、社会配合进行教育,情节较重的可给予适当处分。
2、义务教育段学生以批评教育为主,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学籍。高中学生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济南市教育局-学籍管理---小学入学、休学、复学、转学、退学、借读政策规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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