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25年高级经济师报名通知解读
根据《青海2025年高级经济师报名通知》,报名时间从4月11日起,报名条件已公布。以下是报名条件的详细说明,帮助考生按时完成报名。
报名条件概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以下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此外,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也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职业资格对应
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的人员,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的人员,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告知承诺制
2025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无论是否选择告知承诺制,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核查。
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核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违规处理
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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