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房不认贷”是指在购房时,银行或贷款机构只关注购房者名下是否拥有房产,而不考虑其贷款记录。这一政策主要影响购房者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简而言之,即使购房者之前有过贷款记录,只要名下无房,仍可按首套房政策享受较低首付和利率。
“认房不认贷”政策是指在购房贷款时,银行和相关机构主要根据购房者名下是否拥有房产来判断其购房资格,而不是依据其是否有贷款记录。具体来说,如果购房者能够证明其名下无房产,即使之前有过贷款记录,也能按照首套房的标准来办理贷款;反之,如果名下已有房产,无论贷款是否还清,再次购房时都将按照二套房的标准来处理。
“认房”与“认贷”的区别:
“认房”是指在确定购房者是否购买二套房时,依据的是购房者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的房产信息。如果系统中已有登记,再次购房时,该房产将被认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认贷”则是指在确定购房者是否购买二套房时,依据的是购房者在银行征信系统中的贷款记录。如果已有贷款购房记录,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时,该房产将被认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首套房认定标准:
1. 之前贷款购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次贷款购房时,按照首套房处理。
2. 贷款购买过一套房,后来出售,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中能查到贷款记录,再次贷款购房时,按照首套房处理。
3. 全款购买过一套房,再次贷款购房时,按照首套房处理。
4. 全款购买过一套房,后来出售,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次贷款购房时,按照首套房处理。
5.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均已还清且出售,能提供住房出售证明,再次贷款时,按照首套房处理。
6. 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能提供住房出售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次购房时,按照首套房处理。
7.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另一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灵活确定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8.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申请贷款购房时,按照首套房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银行在贷款购房时会区分“首次购房”与“首套房”。首次购房指的是之前既无购房也无贷款记录的情况,其首付比例通常低于已有购房经历的人。
以上内容整理自魏老师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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