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记账凭证可以分为:A、汇总收款凭证;B、汇总付款凭证;C、汇总转账凭证。
根据一定时期内同类单一记账凭证定期加以汇总而重新编制的记账凭证。按照汇总方法的不同有分类汇总和全部汇总两种。
分类汇总是根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定期分别汇总,编制的种类有:汇总收款凭证、汇总付款凭证、汇总转账凭证。
适用条件:
汇总记账凭证会计核算形式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大、业务量较多的单位。
在应用汇总记账凭证会计核算形式时,为了便于汇总转账凭证的编制,应将所有的转账凭证按一个贷方科目与一个或几个借方科目的对应关系填制,不应填制一个借方科目与几个贷方科目相对应的转账凭证,否则会增加汇总转账凭证的汇总工作。
同时为了简化会计核算手续,如果月份内某一贷方科目的转账凭证的数量不多,或者有些汇总原始凭证已按贷方科目设置,并反映一贷多借的科目对应关系,也可以直接据此登记总分类账,不编制汇总转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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