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七大方言:
1.吴方言;
2.湘方言;
3.客家方言;
4.闽方言;
5.粤方言;
6.赣方言;
7.官方方言。
方言的形成原因:社会历史地理方面的因素,语言本身的因素。
1.湘方言:又称湘语。湘方言通行于湖南省大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
2.赣方言:赣语,古称傒语,又名江西话,为汉族江右民系使用的主要语言。
3.吴方言:又称江东话、江南话、吴越语。分布于今浙江、江苏南部、上海、安徽南部、江西东部、福建北一角。
4.闽方言:是汉语七大方言中语言现象最复杂,内部分歧最大的一个方言。主要通行于福建、广东沿海平原、台湾和海南四省以及浙江省南部和江西、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三省的个别地区。
5.粤语:又作广东话、广府话。粤语含的九声六调,保留中古汉语语言特点。以珠三角为中心分布,是香港、澳门的官方语言。
6.客家方言:是台湾的官方语言。也是除普通话外唯一被外国(苏里南共和国)列为法定语言的汉语方言。分布于于广东、广西、福建、江西和四川、湖南、海南、浙江、重庆以及台湾和香港的部分地区。
7.官方方言:可以分为八个次方言:东北官话、北京官话、冀鲁官话、胶辽官话、中原官话、兰银官话、西南官话和江淮官话。内部一致性较高。在汉语各方言中它的分布地域最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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